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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建筑是城市歷史的積淀、文化的傳承,青島市擁有眾多的古建筑,例如著名的寺廟景點、名人故居、歷史遺跡等,在當今社會廣泛關注和倡導歷史、文化傳承的大背景下,這些古建筑也應被視為珍寶,實現(xiàn)到更好、更悠久的傳承。青島市大部分歷史古建筑的修繕工作都做得比較好。青島的古建筑保護面積以及比例,都居于全國前列,出臺的規(guī)定也是較為全面細致的。但仍然存在需要更進一步規(guī)范和改進的方面,例如,青島對老建筑的保護步伐減慢,部分沿海歷史名建筑人為損壞嚴重,某些建筑中長期居住不明身份的人員,沒有足夠的財政補助渠道,也沒有足夠的社會資金進入,保護狀況比較差,破敗不堪岌岌可危。生活物品及垃圾隨意堆放與懸掛,嚴重影響了島城的形象。尤其是針對那些有居民居住的老建筑,應該建立更廣泛、更有規(guī)劃性的保護措施。提出以下幾點建議:
第一,利用大數(shù)據平臺,建立古建筑群數(shù)據庫。
大數(shù)據目前是各行各業(yè)大力倡導和推廣的技術和平臺,同時,用三維掃描手段記錄古建筑特征數(shù)據等先進技術也已非常成熟,建立古建筑群數(shù)據庫的大數(shù)據平臺有利于更好地統(tǒng)籌、規(guī)劃、分析古建筑的保護和修復等各項工作。同時,要確立幾大塊區(qū)域性的保護規(guī)劃,調整相應政策以建立長期的保護、修復規(guī)劃。
第二,進行規(guī)模開發(fā)利用,形成特色古建筑街區(qū)。堅持場館化或教育基地化建設,把名人故居等有深厚人文價值的老建筑,規(guī)劃成紀念館、博物館或學術交流中心等,提供公共文化服務。
第三,作為民居的老建筑能住人可以保留居住功能,但必須要明確居住人或產權人的保護職責、修繕職責、衛(wèi)生職責等,出現(xiàn)問題要追究責任。對于實在沒有能力對房屋進行修繕、保護的建議由政府收回,并分配相應的住房,或由居住人員申請,每年由政府出專項資金進行修繕。而政府資金的申請與撥付都有嚴格的流程。
第四,通過政府招標形式,對修繕舊建筑的公司進行資格審核,并對所有的建筑項目都進行了遴選,杜絕私拆亂改,劃分出不同的級別分批分期地向社會公布。同時對建筑“活化”后的功能進行了明確規(guī)范,強調其服務大眾的公益性、文化性。
第五,建立更為廣泛的古建筑保護、修復評審專家?guī)臁?/p>
古建筑的保護、修復涉及歷史、城市規(guī)劃、建筑、結構、施工、材料等多個領域,也涉及多個職能部門。利用互聯(lián)網網絡平臺,建立更廣泛的專家?guī)?,?guī)范更為民主和科學的評測、評審制度和流程非常有必要,是古建筑保護、修復能夠規(guī)范執(zhí)行和細致落實的基礎。
第六,倡導新技術、新材料在古建筑修復保護中的應用,使得古建筑更為耐久。目前建筑、施工、材料行業(yè)正在廣泛開展和倡導很多建筑防護、修復的新技術和新材料,可以針對個別建筑建立試點、示范項目,進一步嘗試和研究古建筑的保護、修復技術,使得古建筑能夠實現(xiàn)更為長久的保存和傳承。
正如“古城保護神”阮儀三先生所說:中華的精氣神,在民居上的體現(xiàn)最為明顯。古建筑蘊含著中華倫理道德的精髓。保護這些建筑,就是保護我們的精氣神。它是一個民族文化的傳承,一個城市文化的傳承,牽涉到國家的長治久安,也關系國計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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