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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刀具首次使用后由學校統(tǒng)一管理,不得隨意將刀具帶離學?;螂S便借出。
二、刀具、廚鎖、鑰匙采用三級管理,任課教師負責學生刀具的領用、歸還、記錄檢查, 班主任負責定期檢查,教務處負責檢查存放、管理、衛(wèi)生等抽查工作 。
三、刀具如遇損壞確需更換的,必須由家長將新刀親自送至學校,并將舊刀帶回。
四、學期結束,學生確需將刀帶回的,必須由家長親自帶回,學生不得隨意私自帶刀離校。
五、學生非正常上課使用刀具時,必須由班主任寫申請,經教務處批準備案后方可借出, 并在規(guī)定時間內歸還。
六、雕刻刀由班主任統(tǒng)一管理,雕刻課結束后由任課教師統(tǒng)一收回、清點并交班主任管理。
七、雕刻刀磨刀,由任課教師統(tǒng)一組織學生到教學樓一樓勺工室統(tǒng)一進行,不得隨意自行進行磨刀;廚師刀由任課教師在每節(jié)課上課前統(tǒng)一進行磨刀。
八、上課時,刀具使用完畢隨時將刀口朝外擺放在菜墩中心處,防止劃傷;上課期間學生一律不準將刀具拿起指向別人,或拿刀開玩笑。
九、上課前,任課教師負責帶領學生將刀具從刀廚領出并進行分發(fā),下課后任課教師組織學生清點刀具并將刀具送回刀廚,鎖閉刀廚,并做好記錄。
十、未經教師同意私自將刀具帶回者,將視情節(jié)給予相應紀律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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